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所有?
发布时间:2019-12-25 浏览:6553次
软件开发是根据用户要求建造出软件系统或者系统中的软件部分的过程,是一项包括需求捕捉、需求分析、设计、实现和测试的系统工程,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多人合作来完成的,有的合作者提供需求捕捉,有的合作者提供编程创作,有的合作者提供需求分析,有的合作者提供资金、设备。涉及到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尽可能的落实到书面合同上,可以约定共同享有该软件的著作权,共同享有著作权;也可以约定著作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享有署名权。根据具体需要来定。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的,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开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但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的,通过协商一致行使的;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