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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是如何区分的?

发布时间:2019-10-30  浏览:6608次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拿汽车来举例:最初人们出行是用马车,后来人们设计出了效率更高,跑得更远的汽车,相对于马车,申请专利后的汽车就是发明专利;生产出来的汽车最初只有3个轮子,因为转弯时速度过快不易控制车体,经过技术改进后,有人设计出了四轮汽车,专利授权后的四轮汽车就是实用新型专利;后来生产的四轮车越来越多,车子有了不同样式与外观,这就属于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类。产品发明是指人工制造的各种有形物品的发明,如新的机器、设备、材料、工具、用具等。方法发明是指关于把一个物品或物质改编成另一个物品或物质所采用的手段的发明,如新的制造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的发明等。


发明专利保护的对象可以是材料、用途、生产工艺、结构等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不涉及技术,只涉及外表形状、样式。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能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