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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是多久?

发布时间:2019-08-01  浏览:2347次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从申请日起算。


如何判定哪天为申请日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8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具体情况有:

1、当申请人是亲自到专利局递交文件时,以专利局收到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2、如果申请文件时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3、如果邮戳模糊不清,无法或难以辨认,专利局会告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交申请文件在邮局寄出的确切日期证据的,以寄出文件日为申请日;


4、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时,一般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专利年费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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