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方式:
申请商标注册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己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地址在北京);一种是委托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
二、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检索、近似查询-提交文件-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公告-发证
1.近似查询
商标法有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能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前期的商标近似查询,就是为了避免出现商标近似的情况,若是很不巧,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已注册商标有相同或是近似的情况,实事求是告知客户商标注册的风险,同时给出修改建议,以保证商标注册申请的通过率,免得浪费金钱和时间。
2. 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书
个体办理商标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个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 商标图样
(4). 产品/服务项目类型
企业办理商标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商标图样
(3). 产品/服务项目类别
委托代理机构的将文件提交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对接。
商标的载体必须是产品或服务。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选择品类时可根据公司经营范围来选,比如教育培训机构可以申请41类,在网上宣传产品时,还需要注册35类。
3. 形式审查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后,首先对申请手续和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基本符合规定的,纸质申请件需要电子化(扫描、录入);然后审查申报的商品服务项目是否规范、是否符合申报的类别;确定商标线索要素(图形和文字)。
经审查合格,且申请人缴纳商标规费的,发放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
4. 实质审查
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5.商标公告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6.发证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
想知道您的商标申请注册的通过率有多大?仅需要提供商标名称、经营范围,青岛奥隆知识产权免费为您做出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