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的两枚诉争商标分别为第12695580“美中宜和及图”商标和第12695502“Amcare及图”商标,均由北京维世达德谊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维世达德谊医院)于2013年6月3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申请注册,并均于2015年2月14日获准注册。其中,第12695580“美中宜和及图”商标核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36类的“保险信息;债务托收代理;经纪;担保;募集慈善基金;信托;保险经纪;保险;健康保险;保险咨询服务项目上。第12695502“Amcare及图”商标核定使用在国家分类第36类“保险经纪;保险;健康保险;保险咨询;保险信息;债务托收代理;经纪;担保;募集慈善基金;信托”服务项目上。
(12695580) 诉争商标
(12695502)诉争商标
第4961205号图形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一)由北京美中宜和妇儿医院于2005年10月24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于2009年6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44类医院服务项目上。第9932979号图形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二)由北京美中宜和妇儿医院于2011年9月5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于2012年11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44类“保健;整形外科;理疗;疗养院;人工授精;试管受精;私人疗养院;心理专家;休养所;血库;牙科;药剂师提供的配药服务;医疗辅助;医疗护理;医疗诊所;医药咨询;医院;远程医学服务;接生”服务项目上。
引证商标一
引证商标二
北京美中宜和妇儿医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美中宜和妇儿医院)于2015年12月2日分别针对第12695580“美中宜和及图”商标和第12695502“Amcare及图”商标(简称两诉争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两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两诉争商标的注册未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故作出被诉裁定:两诉争商标予以维持。北京美中宜和妇儿医院不服前述被诉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裁定,并责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